三命通會 卷五 論古人立印食官財名義 徐子平論格局,獨以印、食、官、財四者為綱。其立名之義雲何?蓋造化流行天地間,不過陰陽五行而已。陰陽五行,交相為用,不過生克制化而已。今指甲乙為例,以日幹論甲乙,在五行屬木,甲陽而乙陰也。如人命得甲乙,生謂之日主屬我,生我者壬癸水,我生者丙丁火,克我者庚辛金,我克者戊己土,而十幹盡之矣。生我者,有父母之義,故立名印綬。印,蔭也。 綬,受也。譬父母有恩德蔭庇子孫,子孫得受其福。朝廷設官分職,畀以印綬,使之掌管。官而無印,何所憑據?人無父母,何所怙恃?其理通一無二,故曰印綬。我生者,有子孫之義,故立名食神。食者,如蟲之食物,蓋傷之也。蟲得食物則飽,人得食則益,被食則損造化。以子成而致養,即人子致養父母之道也。故曰食神。克我者,我受制於人之義,故立名官煞。 官者,官也。煞者,害也。朝廷以官與人,以身屬之公家,任其驅使,赴湯蹈火,不敢有違,至於蓋棺而後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