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家文卷十一 上范司諫書 前月中 得進奏吏報 云自陳州召至闕 拜司諫 卽欲爲一書以賀 多事卒卒 未能也 司諫七品官爾 於執事得之不爲喜 而獨區區欲一賀者 誠以諫官者 不下之得失 一時之公議繫焉 今世 之官 自九卿百執事 外至一郡縣吏 非無貴官大職 可以行其道也 然縣越其封 郡逾其境 雖賢守長不得行 以其有守也 吏部之官 不得理兵部 鴻臚之卿 不得理光祿 以其有司也 若天下之失得 生民之利害 社稷之大計 惟所見聞 而不繫職司者 獨宰相可行之 諫官可言之爾 故士學古懷道者 仕於時 不得爲宰相 必爲諫官 諫官雖卑 與宰相等 天子曰不可 宰相曰可 天子曰然 宰相曰不然 坐乎廟堂之上 與天子辨可否者 宰相也 天子曰是 諫官曰非 天子曰必行 諫官曰必不可行 立殿階之前 與天子爭是非者 諫官也 宰相尊行其道 諫官卑行其言 言行道亦行也 九卿百司郡縣之吏 守一職者 任一職之責 宰相諫官 繫天下之事..